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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 鹽政 (1 / 2)

那些穿越小說的主角,到了古代用現代知識提煉食鹽出售,賺得滿盆滿缽,然後壯大軍隊,統一全國,自己當皇帝,逍遙快活。

但朱厚照了解了明朝的鹽政後,發現這條路走不通。

如果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天津大規模提煉並販賣食鹽,那等於動搖了大明朝的根基。

明朝的鹽政不僅關係到國庫收入,還影響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。

明朝初期,為了解決邊境軍需,明太祖下令所有衛所都要督兵屯田,建立自給自足的軍事屯田制度。

然而,邊境土地貧瘠,生產力遠低於內地,加上戰事頻繁,僅靠屯田無法滿足軍隊自給。

軍隊屯田無法自給,士兵的糧餉又不可或缺,只能另尋補救措施。

從東邊的遼薊到西邊的甘肅,所謂的“九邊”地區,以及福建、廣東、海南、雲南、貴州等地,都是明朝廣闊的邊防地帶。

這些地方路途遙遠,地形崎嶇,運輸軍需物資需要大量人力和路費,政府實在不願意承受這樣的負擔。

於是,明朝統治者把這個負擔轉移到鹽商身上,巧妙地將鹽政與邊政結合在一起。

誰能將糧食運到邊關,就能得到相應數量的鹽引。

比如,商人送一石米到大同,或者一石三鬥米到太原,就能獲得一份鹽引。

這份鹽引規定了商人提取食鹽的鹽場和銷售的區域,交易完成後,朝廷會回收鹽引。

朱元璋在設立這套制度時設計得很周全,商人運了多少糧,給多少鹽引,哪裡取鹽,哪裡銷售,都規定得明明白白。

簡單來說,就是國家透過鹽政的利潤吸引商人運輸糧食,保證九邊地區的糧食供應,同時調控全國糧食的分配。

可以說,明朝的鹽政是一項對國家和人民都有益的好政策。

在明朝早期,這套制度執行得相當好。

不過,不出意外的話,總會有些意外發生。

《鹽法》記載:“凡商人將官鹽摻雜沙土銷售者,杖八十。”

《明鹽引條例》明確規定:“將舊鹽引與鹽貨一同視為私鹽處理,偽造鹽引者處以斬刑。”

根據法律,如果商人出售的鹽質量不合格,會被處以八十杖的懲罰。

商人用舊鹽引賣鹽,等同於販賣私鹽,同樣會被判死罪。

就像朱元璋建國時規定官員貪汙六十兩白銀就處死一樣,原本良好的鹽政也因此被破壞了。

商人與貪腐官員相互勾結,在運糧時虛報數量,藉此獲取更多的鹽引。他們到鹽場取鹽時,透過賄賂官員得以超額提取,並私自販賣。更有甚者,他們不遵守鹽引規定的銷售區域。明朝晚期,鹽引的公開買賣變得普遍,鹽政體系徹底崩潰。這導致邊境地區的糧食供應短缺,軍隊戰力下降,國家財政收入減少,偏遠地區的民眾買鹽也成了難題。鹽商和貪官們因此富得流油,而朝廷和百姓卻深受其害。成化年間,鹽政的混亂局面已初現端倪,到了弘治時期,負面影響更加嚴重。邊疆官員貪汙士兵軍餉,軍隊人數不足,糧食短缺,朝廷又無力解決,軍隊戰鬥力可想而知。解決這個問題看似簡單,只需廢除鹽引制度,全國鋪設鐵路,哪裡需要糧食就直接運輸,不讓鹽商和官員有機會勾結。但朱厚照清楚,這不過是空想,連北京到天津的官道都還沒理順,全國鋪設鐵路更是遙不可及。事情要一步步來,急功近利只會適得其反。今天是檢驗馬永成在天津工作成果的日子。朱厚照帶著唐嵐兒和朱直去天津各地視察,範亭寸步不離,生怕皇帝出任何差錯。馬永成在天津的任務之一是選址建立精鹽提煉廠。初期,為了保密,朱厚照讓馬永成找一個易於管理的地方建廠。馬永成果然找到了一個理想的位置,離鹽場不遠,便於監管。朱厚照親自考察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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