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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由於內容過於壓抑,讓南曦讀完整個人心情沉重好幾天,始終無法從女主悲慘的命運中走出。

女主七歲時母親帶著她改嫁,嫁給經商的繼父,生下弟弟。愛好酗酒的繼父同樣愛好家暴,為了避免母親和弟弟遭受毒打,她從小替他們挨下多數施暴。長大以後,繼父見她愈發出落的水靈,起了色心。

在她高一,繼父在她耳邊輕聲說著一句話:「罌粟花生來帶罪,只能在黑夜裡綻放。」

他實行了心中臆想許久的惡行。

從此她變得自閉,見人繞著走。而她生命裡唯一的太陽,那個讓她萌發出喜歡小情愫的男生,始終堅持不懈的陪在她身邊。

在一次偷偷送她回家的過程,發現她的秘密。她無顏再面對男孩,開始躲避。躲不開就把所有壞脾氣發洩給男孩,只求男孩能離骯髒的她遠一點,她不配他的喜歡。

作者麋鹿在這裡描寫非常到位,把女主痛苦和自卑的心理血淋淋解剖在讀者面前,如實惹得南曦哭了好久。

男孩心疼女主,依舊默默保護著她,學校裡主動替她說話,反駁那些背後倒閒話的人,放學則跟在身後送她。

慢慢他的堅持感動了女主,女主願意為他敞開心扉。兩人約定一起努力考上外地大學,逃離魔窟。

可女主意外有了,引起學生們的嘲笑。學校為了保護其他學生風氣不要被影響,嚴令其退學。

女主在黑暗中剛有點希望的世界轟然倒塌,那晚她打算殺了繼父後自sha。

卻沒想到,繼父死在她前面。

母親目睹了一切,佈置好一切,找來身形相似的舅舅,用繼父的名字和身份買好火車票,訂好賓館,製造遠行的假象。早期的國內刑法,人失蹤四年可以判定為死亡。

在沒有網路和天眼的年代,可能老天可憐他們吧,事情真的瞞天過海了。

熬過兩年,女主和男孩順利考上喜歡的城市大學,日子慢慢朝著好的方向發展。

直到有天警察找到他們,告知他們舊房拆遷,母親轉移埋屍地遺留下證據。

而警察並非來興師問罪,是讓她回去確認母親口供。

她懦弱只會忍受不公的母親,站出來保護了他們!

女主和男孩回去見母親,母親只一個勁的沖他們點頭,告訴他們未來的路很長,他們要開心走下去。

當夜女主和男孩回到不願回首的老舊街道,那裡已讓拆成一片廢墟。他們坐在廢墟的路邊徹夜長談,聊起小時候的回憶,有笑有淚的度過一晚,規劃著名新的未來生活。

早上女主醒來發現男孩留給她的信,告訴她,美麗的罌粟花本無罪,不用活在愧疚的黑夜裡,以後一定要好好開放在陽光下啊。

她知道正直善良的男孩不容許無辜之人蒙冤,又趕在她前面去自首了。

一縷陽光照在放聲痛哭的人身上,從臉頰滾落下的顆顆淚珠,晶瑩剔透乾淨純粹。

小說的最後,五年時間匆匆而過,女主當上律師,專為未成年辯護。剛取勝一場官司的她來到監獄前,迎接她的騎士歸來。

雖然he結局,但現實生活已經夠累了,整個小說劇情讓人非常痛苦。南曦敬佩作者,但她真的喜歡不起來這類小說。

「你同意我拍?」把個人喜好暫放一邊不談,她很好奇張亦辰會如此大方?

張亦辰沉聲『嗯』下,「牽扯未成年犯罪等問題,限制劇情不拍,透過暗示或空鏡音樂達到意境,主要將核心內容展現,包括女主痛苦的經歷和炙熱、純潔的感情等等。」

不搭她情緒,張亦辰把合同翻到最後一頁,敲敲末尾處:「沒問題就簽名。」

賀知行的女秘書貼心遞上筆,南曦接過,猶豫下說道:「我演17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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