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康鎮。
這裡已經成為了無人區,鎮子裡偶爾有殭屍跳來跳去。
“竟然還沒有把殭屍除去?茅山幹什麼吃的。”
姜鍾嘟囔一聲。
前面就是福康鎮,經過幾番尋找,他們終於找到了寫著“大方伯”三個字的牌坊。
而在其背後,就是龐大的姜家建築群。
是的,這宛如一個鎮子一樣的建築群,其實都屬於一家人,姜家之富庶可見一斑。
然而此刻福康姜家卻如同鬼域,不僅此處,就連周圍幾個鎮子裡的人,都被飛僵吸了血,偏偏飛僵浪費成性,沒有把血液吸乾,讓他們都變成了殭屍。
“裡面都是殭屍!”
李恪良吃了一驚,看著夜色下詭譎的城鎮,心裡發毛。
他們不是第一次遇到殭屍了,越接近福康鎮,零散的殭屍就越多,好在大都是行屍,且形單影隻,輕重機槍開火就能把其撕成碎片。
然而這姜家大宅裡面卻有不少跳屍,刀槍難入,很是棘手。
姜鍾嘆口氣,“你們先找個安全的地方紮營,等我解決完殭屍,大家再進去找東西。”
殭屍不麻煩,麻煩的是姜家這麼大,那把劍該怎麼找。
姜鍾只記得電影最後決戰地點是在姜家,具體哪間房子,哪塊空地可就沒辦法了。
況且,那把劍還在不在,有沒有被人取走還兩說呢,就算在,又陷進去多深?
棘手,太棘手了!
難道要靠這一百人挖地三尺麼?
姜鍾感覺有些牙疼,無奈的向姜家走去。
那邊李恪良得到命令,就帶著一百人的部隊去遠處紮營。
因為有卡車的存在,所以稍微圍攏,在中間紮上帳篷,一個簡陋的營地就能做好。
見士兵們已經退去遠處,姜鍾一個縱躍,身體騰空而起,鑽進了姜家建築群,肩膀一晃,大片烏焰化生而出,漫漫然若垂天之雲,黑慘慘似蝗蟲成災。
烏焰湧動,其上探出數十根觸手,輕而易舉的將周圍殭屍洞穿,而後一卷,就將其體內屍氣卷出。
這裡的殭屍死盡,姜鍾辨了辨氣機,又向下一處躍去。
這裡的殭屍跟姜鐘差距過大,基本都是行屍、跳屍,殺起來十分容易,他一路從這頭殺到那頭,途中所殺殭屍不知凡幾,不但不累,反而因為吞食屍氣,而越發精神了起來。
又一個躍動,瞬間跨越十幾米距離,落在另一片建築間,四下一掃,正要驅動烏焰,卻驟然一愣。
鼻翼微動。
有人氣!
這殭屍遍地的地方怎麼會有人氣的?
姜鍾心中疑惑,收起烏焰,躡手躡腳向著人氣所在地方靠近,沒多久,就到了一個小巷前,偷眼一看,發現是一隊四人,身著道袍,正在屍群中穿梭來去。
他們身手靈動,或用桃木劍刺去,或用符紙鎮壓,周圍十幾只殭屍竟毫無還手之力。
道士?
難不成我又觸發什麼電影了?
姜鍾趕緊收攝氣機,仔細觀察。
這幾個人道法不俗,區區幾隻殭屍根本奈何不了他們,不多時就全部制服。
“這裡的屍氣怎麼越發濃郁了?”
陳廷皺了皺眉,心神有些不寧。
張道人原本也有些感應,聽了陳廷的話後卻冷笑一聲,“九鎮之民餵養出來的兇惡絕地,屍氣當然濃郁了。”
陳廷一想也是,就沒太在意,望著周圍的建築群,感慨萬千。
“好好的一片宅子,竟然被一堆殭屍佔據,真是暴殄天物。”
眼中盡是可惜。
張道人不屑道:“你自有本事在身,只要肯下功夫,要